据凤凰网发布罗翔:一人犯罪影响子女亲属考公,这公平合理吗?
罗翔教授认为,惩罚的根据应该以报应为主,功利为辅。只有当人实施犯罪,才能施以刑罚。无论能够实现多么美妙的社会效果,都不能突破“无罪不罚”这个最基本的底线。
之前看到过的:如果消除了,曲婉婷回国然后回到东北,考了公务员,甚至做到她母亲的职位,借机报复举报她母亲的工人 打人案的罪犯、杀人案的罪犯的孩子考 上了编,然后用自己的权限找到受害者 家 毒贩的儿子为了复仇,成为了公务员, 利用权限寻找到了当年逮捕父亲的缉毒警察…… 谁能保证这种事不发生
如果犯罪不影响后代和家属,只会让犯罪者在犯罪时更猖狂,因为反正后代不会牵连啊。
这是难以想象的局面。到时候受苦的就是普通人,因为他们没钱,他们被侵害了也没法请律师打官司。他们的苦恼就会更加加重。
如果同情犯罪者家属,受害者是否更值得同情。
而有钱的罪犯只会进一步获利,他们的子女还可以考公,他们的子女凭借资源优势挤掉普通人。
所以一人犯罪影响考公是对犯罪者家庭之外所有正常人的保护,是人道主义的法律法规。
这个政审规定是很公正的,我认为有三点原因:
第一,避免杀人越货,贪污腐败等罪犯死了他一个,幸福几代人的情况!
第二,避免因为亲人犯罪,子女在重要岗位挟私报复社会!
第三,警示犯罪分子自己犯罪要为孩子着想,减少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