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锡进:支持取消招聘35岁年龄限制# 现在基本没有一家企业完全拒绝招聘30岁或是35岁以上劳动者,但公务员、事业编制录用有年龄上限,基本限定为35周岁,所以最大的年龄歧视不是来自企业,而是机关、事业单位。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专家建议将年龄歧视纳入反就业歧视范畴,首先应该取消公务员、事业编的年龄报考限制,否则,凭什么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只要年轻人,企业就不可以,如此“双标”谈何公平。
现有法律已明文禁止性别歧视等就业歧视,《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但有什么用?现存的性别歧视还少吗?把年龄歧视纳入反就业歧视范畴,顶多让企业在发布招聘信息的时候不把年龄要求放上去,拒绝录用的时候不以年龄太大为理由,该怎样还是怎样,还增加了招聘和应聘成本。
鼓励企业录用“大龄劳动者”不能寄希望于立法来规定年龄歧视,更多的是从税收优惠、社保补贴等层面入手,让企业录用这些人“有利可图”,可能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职场年龄焦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