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现在的纳税方式是,“月度预扣预缴,年度汇缴清算”!当然,个税在具体申报时,也需要注意选择填写正确的数值。下面就来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是工资总额还是实际工资吧。
个税申报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个税月度预扣预缴申报时,需要填写的数据是实发工资,而不是应发工资!
即企业只能把工资实际已经发放给职工以后,才能进行申报个税。如果企业存在应发未发的工资,是不能统计在个税里面的。
我们也可以理解为,只有企业实际把工资发放了以后,才能在税前扣除。企业不能说,我们准备给员工发放100万的工资,但是现在不想发。然后,先把他们的个税给申报了。如果职工的工资低,还好说一些,如果有个税企业也是需要把个税交给税务局的。
所以从这一点来说,企业不会这样干的!毕竟,企业不会拿着自己的钱给职工缴纳个税的。
根据一般的操作来说,企业在月底把工资实际计算好以后,才会在下月申报期内进行申报的。也就是说,企业在申报个税时,其实已经算好的职工的工资。当然,具体发放的时间,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时间差!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
分两步
1.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额-起征点(5000)-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专项附加扣除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额
确定第一步的应纳税所得额很重要,因为个人所得税是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参考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以确定税率。
闲言少叙 直接上手。
假如 单位员工刘德华2023年每月税前工资为25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四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为5628元,每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3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月份:应纳税所得额=(25000-5000-5628-3000)=11372元;
应纳税额=11372×3%=341.16元
2月份:应纳税所得额=(25000×2-5000×2-5628×2-3000×2)=22744元;
应纳税额=22744×3%-341.16=341.16元
3月份:应纳税所得额=(25000×3-5000×3-5628×3-3000×3)=34116元;
应纳税额=34116×3%-341.16-341.16=341.16元
4月份:应纳税所得额=(25000×4-5000×4-5628×4-3000×4)=45488元;
应纳税额=45488×
10%-2520-341.16-341.16-341.16=1005.32元
5月份?6月份?……自己动手练习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