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的姚某与丈夫结婚后,作为婆婆的李某曾代为照看孩子,2021年姚某与丈夫离婚,离婚后婆婆向其索要10万带孙费。
婚姻存续期间,苏某常年在外工作,姚某既要忙于工作又要照顾孩子,期间作为婆婆和孩子奶奶的李某曾代为照看孩子。
2021年李某将姚某诉至法院,要求姚某支付10万元带孙经济补偿,法院审理认为:虽已离婚,孩子与父母、祖辈的亲情仍在,要求被告支付抚养照顾苏某某经济补偿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这件事其实还是反映很多社会问题的!
1,长辈带孩子应不应该给钱!
其实如果姚某如果没和苏某离婚,苏某的妈妈李某肯定不会要10万带孙费,毕竟自己是一家人,肉烂在锅里。
但是姚某和苏某离婚了,姚某和李某就变成外人了,李某认为再给她带孩子就没意义了,所以要钱。
法院判的依据是,虽然离婚,但是孩子该叫奶奶叫奶奶,奶奶带孩子也是情理之中。生活中肯定也有这样的事,就算离婚,临时把孩子送到对方,或者对方亲友那里照顾一样,这在中国是也是可以接受的,这叫孩子与祖辈的亲情仍在!
2,李某要10万,是不是太多了!
这里不清楚李某带孩子多长时间,带孩子花费多少,但是要10万总归太多。
当然大家都知道带孩子很累,带孩子付出很多,尤其是自己的直系血亲,这其实是无价的。
但奶奶带自己的孙子,尤其是离婚后,问前儿媳要10万,总归把真正的亲情变的庸俗化了。
3,会不会像彭宇案引起连锁反应?
一个彭宇案,引起中国社会扶不扶的难题。
如果这个案子要是判了,女子给前婆婆10万带孙费,肯定立马引起连锁反应,无数的跟风者都会出现,更多离婚过后的婆媳,甚至不离婚的婆媳,都会打这种官司,要带孙费。
那后果真的不堪设想!可能婆媳矛盾,老人带孙矛盾将集体爆发,隔辈亲的中国美德,也有可能像扶老人一样,荡然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