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这样一条新闻,挺气愤的,我在生二胎前也和原来公司签署过一份承诺书
我认为,公司将二胎孕妇从管理岗位调到体力劳动岗位,且未提供合理的解释和措施,侵害了孕妇的合法权益,属于不当歧视和违法行为。该调解结果中获赔9万元是对孕妇的一种补偿,但也不能弥补其受到的权益侵害。
作为孕妇,保障自己的权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维权意识要强,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了解国家法律和政策对孕妇的保护措施。
2. 在面试和入职时,应当告知公司自己的怀孕情况,并谈判合适的工作岗位,争取合理的工作安排和休息时间。
3. 在工作中,如遇到公司不当歧视或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及时向公司的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反映,并保留证据。
4. 如无法协商解决,在征得律师意见的情况下,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最后,合同签署也需要慎重考虑,不能在不了解合同内容或受到不当压力的情况下轻易签署。合同中如有不合法或不公平的内容,也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诉或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