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子百家里有很多精彩的寓言,这些寓言大多不是真事,而是虚构的小故事,目的是为了讲一个道理。
比如寓言“揠苗助长”出自《孟子》,阐明的道理是“欲速则不达”。
而如果要问诸子百家里谁最会编寓言,大概非韩非子莫属了!
▲ 韩非子像
很多我们熟知的寓言故事,比如守株待兔、买椟还珠、滥竽充数、老马识途,都出自《韩非子》。
咱们今天要聊的“自相矛盾”,就出自《韩非子·难一》。
你可能很熟悉这个故事,但你可能不知道,韩非子编这则寓言是为了挤兑孔子。
▲ 孔子像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先秦诸子百家里影响力最大的,是儒、墨、道、法四家。
其中,法家跟另外三家都是死对头……
孔子是儒家的旗帜,而韩非子是法家的代表。
儒家认为,应该用道德教化治理天下,圣人通过自己的道德感化他人,可以使天下的风俗归于淳厚。
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则认为,道德教化没有用,应该用赏罚治理天下。
所以,韩非子不挤兑孔子挤兑谁呢?
那韩非子是怎么挤兑孔子的呢?他说得有道理吗?
今天咱们就来重读这篇寓言,我们先来看看韩非子讲这个故事的背景~
在儒家学者中流传着一个故事:
上古的尧、舜是有名的圣君,尧当天子的时候,舜还是一个庶民。
传说历山这个地方的农民相互侵占田地,舜到那里去耕作,过了一年,各自的田界都恢复了正常。
在黄河边打鱼的渔民争抢水中的高地,舜到那里去打鱼,过了一年,大家都把水中的高地让给年长的人。
东方部落中制陶器的人制出的陶器粗制滥造,舜到那里去制陶器,过了一年,大家制造的陶器都很坚固。
于是孔子感叹道:“耕田、打鱼和制陶,并不是舜的职责,舜到那里做这些事,是为了纠正被败坏的风气。所以说,圣人的道德能够感化人啊!”
儒家讲这个故事,是为了强调道德教化的作用。
▲ 电影《孔子》剧照
为了反驳上面这个故事,韩非子说:
你们儒家不是说尧和舜都是圣人吗?
如果圣人的道德教化有用,身为天子的尧就已经把天下治理好了,怎么还会有风气败坏的事儿呢?
既然没有风气败坏的事儿,也就不需要舜再去教化。
如果说舜用道德教化去纠正了败坏的风气,就说明尧并没有治理好天下,所以尧不是圣人。
总之,如果尧是圣人,舜就不是圣人;如果舜是圣人,尧就不是圣人。
紧接着,韩非子就讲了这个“自相矛盾”的故事。
他说,尧和舜不可能同时都是圣人,就像不能被刺穿的盾与什么东西都能刺穿的矛不能同时存在一样。
大家有没有觉得韩非子很犀利?
没错,诸子百家里,韩非子就是以逻辑严密、论述细致、条理清晰著称的!
不过,虽然韩非子是一个逻辑高手,但是他这里的逻辑中却有一个小漏洞……
韩非子说:如果天下还有败坏的风气需要舜去教化,就说明尧没有用道德教化治理好天下,所以尧不是圣人。
这就像说,只有考100分才是好学生,99分就不是好学生了一样。
大家想想,是不是这样?
问题是,孔子自己也没有给圣人提出这么高的标准啊!
我们用常识判断也能知道,不管是谁治理天下,天下也不可能没有任何奸诈邪恶。
韩非子的想法实在太极端了!
现在,大家应该对“自相矛盾”的背景有所了解了~
下面我们一起来读这篇寓言:
原文:
楚人有鬻①盾与矛者,誉②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③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④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⑤能应⑥也。夫⑦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⑧。
注释:
① 鬻:卖,出售。
② 誉:赞美。
③ 陷:穿透。
④ 或:有人。
⑤ 弗:不。
⑥ 应:回答。
⑦ 夫:文言语气词,放在句首,表示将发议论。
⑧ 立:存在。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楚国有一个卖盾牌与长矛的人。
这里的“鬻”是“卖,出售”的意思。
比如有一个成语叫“卖官鬻爵”,就是指收受贿赂,出卖官爵,以聚敛财物。
“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
就像我们今天看到的,街上卖东西的人会叫卖,古代也是这样。
这个卖矛和盾的人也在叫卖。
盾是用来防守的武器,所以他赞美自己的盾说:“我卖的盾非常坚固,什么样的东西都刺不穿它。”
这里“誉”是“赞美”的意思,“陷”是“穿透”的意思。
“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
矛是用来进攻的武器,所以他又赞美自己的矛说:“我卖的矛特别锋利,无论什么样的东西都能被它刺穿。”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
这时候,旁边有一个人发现了他逻辑中的漏洞,就问这个楚国人:“用你的矛刺你的盾,会怎么样呢?”
“或”就是“有人”的意思,“或曰”就是“有人说”。
“其人弗能应也。”
这个楚国人无言以对。
“弗”表示“否定”,“应”是“回答”。
于是韩非子总结,“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不能被刺穿的盾与什么东西都能刺穿的矛,不可能同时存在。
今天,“矛盾”成了汉语中的一个常用词,表示在逻辑上不能同时存在的事物。
“自相矛盾”也是一个常用成语,形容人的行事或言语前后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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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相矛盾”这个寓言是有关逻辑的。
关于逻辑,我最后还想讲一个《韩非子·喻老》里的故事:
有人向楚王献长生不老之药,守门的官员把药送进王宫,一个卫士一把抢过来吃了。楚王大怒,要杀掉这个卫士。卫士说,客人献的是不死之药,吃不死之药的人却被楚王杀掉了,这不就成了“送死之药”了吗?所以如果要杀我,我的罪就不成立,如果我的罪成立,就不能杀我。
看起来,逻辑有时候也会推出荒谬的结论哦~
好的,“自相矛盾”的寓言故事我们就读到这里。
一则大家熟知的寓言,竟能牵引出这么多有趣的知识!
中华文化果然源远流长、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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