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轮2021-2023评选周期的“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已如火如荼般展开,本轮创建周期提名城市达到447个。
“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由中央文明办评选,对申报的条件,评选的标准都有明确的要求,在申报条件上要求连续两年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包括节能减排任务等都有明确要求。在评选标准上也有对科教文卫、社会治安、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等多方面的评选标准。因而是全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历来受各级政府重视。
2005年评选出了第一批全国文明城市,共计12个,无论在申报标准还是评选标准上都是含金量极高的一批。其中有,厦门、青岛、大连、宁波、深圳等五个副省级城市和包头、中山、烟台三个地级市,还有三个直辖市的西城区,浦东新区,和平区,而张家港是首批唯一入选的县级市。首批这12个城市中,有五个都在其后的不同批次中复核没有通过,而厦门、大连、宁波、烟台、天津、北京、张家港是从一开始坚持到现在的,这其中张家港是唯一六度蝉联此殊荣的县级市。
2008年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出炉,有14个城市入选,包括了成都、南宁、南京等省会城市和马鞍山、大庆等地级市。同时对第一批获得称号的城市进行复查,青岛和浦东新区没有通过复查,而被摘牌。而大庆市也成为全部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中唯一被两度摘牌的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是动态考核,一旦重大安全事故,恶性事件,主要负责人落马都会被一票否决。全国两千多个城市中,目前仅有不足三百个文明城市,且要保持动态达标,所以获得称号相当不易,而一旦被摘牌会对城市的舆论和形象造成严重影响。最近被取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城市是河北唐山。
从全国各省市分布来看,目前江苏有28个城市入选,排在第一位。之后是浙江的26个,河南、山东、安徽紧随其后。河南省最早获得称号的城市是郑州和洛阳,在第三批同时获得全国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