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家打印店的老板曾先生报案称他的妻子在店里遭一名男子猥亵。
曾先生和妻子在广州开了一家打印店。
近日,一名男子进店后,趁老板娘不注意,突然走过去从背后抱住老板娘。
老板娘感觉到身后有温度,立马甩开了该男子。
当天老板娘未将此事告知曾先生。
次日曾先生翻看监控时发现了这段视频,他认为妻子遭到了猥亵,便与妻子一起到派出所报警。
面对警方的问讯,涉事男子竟说自己是开玩笑。
还强调自己97年的,老板娘比他大多了,自己根本不可能故意抱她,只是碰了下她的衣服而已。
“她年龄比我大很多,我才97年的,认为可能吗?我故意去抱她?”
“我就是用手稍微抱了她,碰到她衣服那里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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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怎么了,难道还以为自己是小孩吗?猥亵跟年龄无关,跟年龄差更无关。
该男子不仅猥亵老板娘,还涉嫌歧视她人年龄,实在可恶。
视频清晰地拍到男子从背后抱住老板娘,如此铁证,竟然还能狡辩,不知道该男子是无知还是无赖。
但细心的网友也从视频中发现了一些其他端倪,又纷纷化身福尔摩斯,最终竟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老板娘和该男子可能有些道不清的关系,至少不反感对方。
我们暂且不去揣测老板娘与该男子的关系,若如老板娘所说“不熟悉,普通顾客”,那该男子的行为非常明确,就是猥亵女子。
一切以证据说话,视频证明了男子从背后去抱住老板娘,并被老板娘甩开。
至于男子所说的年龄差距,毫无意义。
年龄差距不会,也不可能作为无罪的判断条件。
对于男子以年龄差为借口推卸“猥亵”罪行,以及两者的关系,大家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