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沈晚报
据@上城警方消息,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5月8日通报,近日,一则“情侣吵架从8楼将萨摩耶扔下”信息在网上流传,引发网民关注。经前期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对王某华(男,40岁)高空扔狗行为,以涉嫌高空抛物罪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报道:
5月4日,有网友爆料称一小区情侣吵架,高空扔狗。
该网友表示,小区8楼的情侣吵架,把狗扔下来了。当时在家听到很大的声音。
6日,该小区物业一工作人员表示,当时物业的人上去找了,谁扔的还不知道。后来报警了,警方把人带走了,房间里面只有一个人。
该工作人员称,后来狗狗被小区另一业主带走火化,我们都很生气。
网友评论:
高空抛物,触犯刑法!
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增加了高空抛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也就是说,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就算没砸到人、没造成什么伤害,都很可能已涉嫌“高空抛物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致人重伤、死亡,可能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还不止这些!高空抛物者,可能还面临着巨额的民事赔偿!《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018年,东莞一名11岁女童,从24楼扔下半个苹果砸中楼下的3个月大女婴,事后,受害人家属将除肇事女孩及其监护人,小区开发商、物业服务公司一起告上法庭,索赔544万余元。法院最终判决肇事女孩及其监护人需要向被砸伤的女婴赔偿185万余元。
关于高空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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