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侵害
法律尊严不容践踏
袭警必严惩!
据浙江公安消息,5月16日凌晨,浙江绍兴,柯桥区分局交警大队马鞍中队中队长陈永虎带队开展交通整治。其间,丁某某驾驶越野车强行冲卡,连闯红灯,撞坏多处护栏,绕了一圈又转到整治路段时,陈永虎果断示意停车,丁某某直接驾车撞上陈永虎,将其顶在引擎盖上拖行700余米,致其严重受伤。经全力抢救无效,陈永虎同志因公牺牲,年仅48岁。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这已是短短4个月里媒体公开报道牺牲在执法执勤第一线的第6位公安民警!
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遇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今年2月17日,江西上栗,民警何明树、李兵,辅警李荣强按照统一部署,在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依法查处了黄某某无证驾驶、酒驾违法行为。
事后,黄某某带刀折返现场,突然持刀袭击,何明树、李兵、李荣强三人与其展开英勇搏斗,不幸重伤。当晚,经抢救无效牺牲。
仅过了几个小时,2月18日凌晨,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公安局一名民警一名辅警在查酒驾时不幸被撞牺牲。
肇事司机刘某某案发时驾驶从蕲春县管窑镇表哥鲁某某处借的白色路虎车(牌照为鄂J34345),冲撞在蕲春县漕河镇三桥头交警设置的酒驾整治警戒区,将正在现场执勤的民警郑涵(男,36岁,浠水县人)、辅警黄友朋(男,27岁,蕲春县张榜镇人)撞伤,其他工作人员迅速将两名受伤人员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牺牲。18日凌晨2时30分,刘某某在蕲春县管窑镇兴达食品有限公司宿舍被抓获,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一桩桩一件件暴力袭警案件不仅严重侵害民警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也践踏损害了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
“人民日报”曾整版刊文力挺警察执法权威:不容侵犯是常识也是底线!法治社会需要制度支撑。面对暴力犯罪,警方依法平暴、恢复秩序是文明社会的基本要求。在这个问题上,不应也不能搞双重标准。
纵观世界各国,警察队伍作为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维护警察的执法权威,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警察的执法权威不容侵犯是常识,也是一条不容逾越的底线。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民警察作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力量,在正当执法过程中,拥有法律赋予、不容他人侵犯的正当执法权威。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及两高一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公安机关对各类侵害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恶意投诉举报、诬告威胁公安机关及执法执勤民警和辅警的行为人或组织,将依法从严查处。
配合警察的正常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支持民警开展执法执勤活动。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既需要全警努力,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理解,全社会也要营造尊重警察执法权威良好氛围与共识,对暴力袭警说不,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形成人人尊法守法、自觉配合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欣慰的是,社会各界对警察执法权威不容侵害,谴责暴力袭警行径社会共识日益形成!
2022年2月1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李国胜故意杀人、寻衅滋事、袭警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对李国胜的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此前,犯罪嫌疑人李国胜酒后肇事,开挖掘机暴力袭警,致处警民警汝州市公安局临汝镇派出所副所长叶光辉牺牲。
此案的宣判再一次表明,警察执法权威绝不容侵害!法律尊严不容践踏袭警必严惩之!
这世上哪有什么岁月静好
只不过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警魂永在
不言再见
深切哀悼牺牲民警陈永虎
并向民警亲属致哀
千里路迢迢
我们与你们同悲且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