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大宝贝疏通妈妈的下水道好吗?儿子要我可以给他吗?使用大宝贝疏通妈妈的下水道并不是一个好主意。大宝贝是一种消毒液,它的主要作用是消灭细菌和清洁物品表面。其次,它不具备疏通下水道的能力。如果下水道堵塞问题较严重,建议寻求专业的疏通服务,以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目前的社会已经进入了深度老龄化的时代,眼瞅着老年人是越来越多了,而且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人老了就难免会生病,甚至病得很重,需要儿女们的服伺和照料。那么,如果年迈的老母亲病的生活都不能自理了,成年的儿子能否为她洗澡呢?事关伦理和孝道,还真令人纠结。
按照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孝敬老人既是一种美德,更是一件天经地义的责任。俗话说“父母养我小,我养父母老”,父母亲含辛茹苦把我们抚养教育成人,作为儿女理应赡养老人,尤其是当他们生病瘫床卧枕,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更是需要我们尽到孝道,帮助和照顾好父母亲,以免他们吃苦遭罪。因此,成年儿子为不能自理的老母亲洗澡,就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了,没有什么不可以的,也无须为了此事而纠结和困惑。
是的,传统的伦理道德告诉我们,虽经是母子,但是毕竟男女有别,况且古人有云“女大避父,儿大避母”。如果是正常情况下,这当然是对的,可是现在的情况就特殊得多了。老母亲年纪大了,瘫痪在病床上,生活已经不能自理,天气又非常炎热,如果不时常为她洗个澡,显然是绝对不行的。所以,这个时候的成年儿子,在没有人能够帮助他解决此事的情况下,就不能考虑得那么多了,而应该果断地为老母亲洗澡或者擦身的。
当伦理观念和孝道理念相对比时,我们应该选择的是为父母亲尽到孝道。母亲年老了,行动不便了,甚至根本就不能动了,而且恶疾缠身,迫切需要帮助,才能减轻一丝痛苦。在这种情况之下,作为成年的儿子,首先应当考虑的是如何尽到孝道,为母亲洗澡以便减少她的痛苦,而不能忌讳男女有别的伦理。儿子是母亲生的,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敬畏母亲,热爱母亲,甚至回避母亲都是对的,但是特殊状况必须特殊处理,况且服伺病重的老母亲,本来也就是做儿子的义务和责任嘛。
对于一个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母亲来说,实际上就和小时候不能自理生活的自己是一样的。儿子幼小时需要母亲的照顾,而现在的老母亲则需要儿子的帮助了,角色转换了,母子间的亲情没有变。也许把母亲当成需要照顾的孩子来看待,心里就会坦然多了吧。因此,于情于理于孝道,都不要太过纠结于伦理的。因为这种孝行是应该受到鼓励和称赞的,而不是要有所困惑的。况且在病人面前,就像医生看病一样,是没有性别忌讳的。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亲的慈爱和恩情是伟大的,无私的,更是无疆的。我们做儿女的,是一辈子都根本报不完母亲的恩情的。所以,只要是为了尽孝道,照顾好老母亲,不管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那都是不过分的。父母亲把我们养大了,从来都没有嫌弃过我们,现在他们老了,病了,不能动了,作为儿女,给他们洗个澡,服伺一下他们,不仅理所当然,而且也是报恩的具体行为,因此就不需要有什么忌讳了。大家以为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