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最新准确消息!2023劳荣枝被执行了没有?吴丹红,本来是一名大律师,中国法律届的名人,看下面他的简介。
劳荣枝,大家都知道,是一个伙同法子英绑架杀人的恶魔,已经被江西省两级人们法院判决了死刑,只等待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后执行的一个死刑犯。
在全国上下一致对劳荣枝“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喊声中,吴丹红这个大律师,答应为劳荣枝辩护。
自此,大律师与大魔头的命运绑在了一起。而二人的命运,自此也在发生微妙的变化。
江西高院“状告”吴丹红,北京律协“调查”吴丹红
2023年4月23日,江西高院向北京司法局发函反映,劳荣枝辩护律师吴丹红在辩护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具体违规行为,主要有两条:
1.诋毁办案机关
2.炒作案件
北京律师协会开始着手调查,并向吴丹红发出调查立案通知:
北京律协要求吴丹红在接到通知十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申辩意见,吴丹红所在律所提供情况说明等材料,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影响北京律协惩戒委员会依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吴丹红,这位为其他人进行辩护的律师,现在需要自己为自己辩护了。
吴丹红律师为什么被调查?
一、诋毁办案机关
吴丹红,是在劳荣枝二审时,接受被告劳荣枝家属委托,成为劳荣枝案件代理律师。
在江西南昌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审判时,对劳荣枝判决了死刑。而且是三个罪名的死刑:故意杀人、抢劫和绑架。
一审判决书中,明确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尽管劳荣枝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一审宣判后,全国上下,一致认为劳荣枝罪有应得、罪该万死,死得其所,杀声一片。
那么,为什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律师吴丹红要接受这个“烫手山芋”,接受劳荣枝亲属委托成为二审辩护律师,难道就是为了名和利吗?
钱,对于这位大律师来讲,可以挣的钱有的是,许多有钱人排着队,也不见得能够委托吴大律师做辩护。吴丹红接受一个普通家庭委托,为劳荣枝做辩护,显然不是为了钱。
既然不是为了利,那就是为了名。做为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及证据研究中心主任,吴丹红在中国法律届,几乎是杠把子的存在,已经鼎鼎有名了,他还要什么名?
关键是这个“名”不好得。
弄好了,劳荣枝被最高法院由死刑改判死缓,劳荣枝留下一条小命了,人们都会骂他将杀人恶魔法外开脱。弄不好,他只能是一个丑恶的诉棍,得到的还是个“骂名”。
对于吴丹红这样的绝顶聪明人,为什么要做这样一个左右不讨好的选择?
在二审开庭前,吴丹红接受委托后,对一审案卷进行全面阅读,并与被告人劳荣枝进行了会面。
二审开庭后,劳荣枝推翻了自己一审大多数的供词,把责任大多推给了已经被执行死刑的法子英。
因此,绝大多数善良而负有朴素正义感的人们,已经开始对吴丹红相当不满意,开始骂声一片。
老百姓不满意,难道二审法院,包括检察机关能对吴丹红满意?
我们看二审过程中,吴丹红的表现。
做为劳荣枝辩护律师的吴丹红在二审时说了这样的一句话:
“你们判劳荣枝死刑,除了那48份问话笔录外,还有啥证据?”
就是这句话让法官陷入了沉默。
劳荣枝伙同法子英绑架杀人,已经过去20年了,所有证据,随着法子英的被枪毙,几乎都消失了,能有什么证据?一审判决,几乎全部依靠的是劳荣枝自己的口供供述。
这就是吴丹红接受委托,并出庭辩护的主要原因。
尽管江西高院二审继续维持一审死刑判决,而且把“劳荣枝”案评定为“”2022年十大案件之一”,几乎已经做成了“铁案”。
但是,江西政法机关还是小看了能量巨大的吴丹红律师团队,很快,劳荣枝案成为全国瞩目轰动的案件,使江西二审死刑判决,在进入国家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时,遇到了麻烦。
到现在,死刑复核将近半年多,迟迟没有结果,整个案件进入了胶着状态。
对于江西高院来讲,对吴丹红为首的律师团队,产生强烈的不满情绪,是正常的。这就是现在江西省高院对吴丹红的第一项“诋毁办案机关”的“控告”的真正原因。
善良的老百姓,只从朴素的道德良心出发,而专业律师是出法律出发。
吴丹红的意思很明确,除了那48份问话笔录,其他的证据太少,不足以办成铁案。总不能单靠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就把嫌疑人送上断头台。
二十多年前,法子英被抓,法子英把所有的事情几乎都揽在自己的身上,而且法子英很快被执行枪决。
死无对证,这也给劳荣枝案的复杂埋下了伏笔,当然,这种结果的出现,不能说是犯罪分子的狡猾,一定程度上是公检法机关的“失误”。
二十多年后劳荣枝被抓,在一审的时候,劳荣枝认罪态度还比较好,希望自己能够坦白从宽,但结果是并没有从轻发落。
如果一审判决,认为劳荣枝罪行沉重,但是认罪态度较好,判决死刑,缓期执行,给劳荣枝留下一条小命,可能就不会出现现在这样一个非常复杂的局面了。
劳荣枝接受正义的判决,她的家人也不会委托律师辩护了。毕竟7条人命,劳荣枝必须认罪伏法。
但是死刑判决,劳荣枝不服,要求上诉,并要求家人为其寻找辩护律师,吴丹红在了解该案件后,认为办案程序和证据有问题,所以接手了这个案子,由此才出现了二审时劳荣枝推翻以前所有口供,把责任全推给了死去的法子英的局面。
劳荣枝自己坚称是被“胁迫”的,这样,劳荣枝就不会是主犯,只能是胁从犯,死刑肯定就不会执行。
可以断定,这样结果的出现,肯定是辩护律师吴丹红参与的结果。
但是,是否就此必须认定吴丹红在“诋毁办案机关”?
现在我们没有江西高院二审的全部录像资料,我们无从了解在二审法庭上,吴丹红是如何“诋毁办案机关”的,但是,任何一个人,都应该知道,公检法机关,在诉讼过程中是强势存在,辩护律师是弱势存在。
如果法庭上,辩护律师胆敢“诋毁办案机关”,法官可以直接命令法警,将其驱离出庭。
那么,只能看江西高院对吴丹红的第二项控告,“炒作案件”。
二、“炒作案件”
做为律师,是体现法律正义公正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不管是什么样的犯罪嫌疑人,有无罪行,罪大最小,不能由公检法机关一方认定,如果所有犯罪,都由公检法说了算,冤假错案将不可避免,肯定会大量出现。
辩护律师是维护犯罪嫌疑人或每个公民合法权益的一道保护屏障,律师制度是否完善,是一个国家法制制度是否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志之一。
但是,律师做为一种职业,天然的会形成与检察起诉、法院判决机关的对立。
律师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竭力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这是一个合格律师应该做到的,这也是所有公民应该理解和欢迎的。
每个人及自己亲属不能保证一生中不会涉及法律问题,如果你聘请的律师不为你说话,只是迎合公检法的要求,你如何想?那就不是像现在骂吴丹红这样律师“诉棍”的问题了,估计想杀死对方的念头都有。
再有名气,再有能力的律师,也不可能黑白颠倒,面对公检法强大的力量,把像劳荣枝这样的杀人凶手,辩护成无罪良民。不是他有这个能力,而是没有这样的法律环境。
所以,律师的存在,只能将包括犯罪嫌疑人在内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比如,如果劳荣枝绑架杀人案,没有直接证据支持,那就不能认定劳荣枝与法子英一样,是共犯,是主犯,只能是从犯。主犯与从犯,在量刑上有很大的区别。
“诉棍”似的律师,必须有腐败的公检法成员与之配合。没有相应的腐败土壤,不会长出“诉棍”这样的产物。
吴丹红为首的律师团队为什么要炒作案件?“炒作案件”违法吗?
劳荣枝案,已经进入到最后一个环节,最高法院死刑复核阶段。如果最高法院复核通过,劳荣枝很快就会被执行死刑。
假设,死刑复核通过了,劳荣枝也被执行死刑了,是不是民愤已平,正义体现了?
如果,在没有足够证据支持下,单靠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决定执行了死刑,是不是就是一个能够接受历史考验的“铁案”?
对于劳荣枝来说,死亡的钟声已经响起,站在死亡悬崖边的劳荣枝,她的死活,可能对于她的亲人来说,非常关注。但对于普通人来讲,你关注的只是舆论,关注的是流量,发泄出来的可能只是你自己遭遇到的一些不满,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谁会深入的去想?
事情没有落到自己头上,谁都不会关心,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你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谁来保护。
吴丹红,给自己起了一个网名,叫“吴法天”,难道他真是无法无天?
如果江西高院二审的劳荣枝案件,没有因为证据不足方面的影响,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必然正常通过,劳荣枝被执行死刑是必然的结果。
在依靠法律途径很难完成的情况下,借助舆论的力量,应该是一个无可奈何的选择。
况且,吴丹红所谓的“炒作案件”,是怎么炒作的?劳荣枝案件本来已经激起了巨大的民愤,如果大规模炒作,只能更加引起民众的痛恨。
所以,这种炒作,应该只能是在法律层面上的讨论,以从法律专业方面给死刑复核施加影响。
目前,大多数老百姓对于劳荣枝痛恨不已,皆曰可杀。对于吴丹红的被调查,庆幸不已。
对于律师届来说,很多都支持吴丹红的主张,对于江西高院对吴丹红的“控告”表示反对。
如果吴丹红被调查成立,并且进行了惩戒,可能有如下后果发生:
1.最高法院对劳荣枝的死刑审核,会加紧寻找完成完整的证据链。在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情况下,只能让劳荣枝继续呆在牢狱里。呆多久,不好说,有可能是一辈子。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件,真正的犯罪分子赵志红,21件案件大多证据落实,就是呼格案缺乏证据,赵志红被逮捕后,因为落实证据,使杀人恶魔赵志红在监狱里又多活了14年,即使在被执行死刑时,还有4件案件证据不能确认。然而由于其他案件落实的证据确凿,不能让罪大恶极的死囚永远逃脱制裁,最终将其送上了断头台。
而劳荣枝案,严重缺乏直接有效的证据,未来结果怎么样,确实很难说。
2.调查警告吴丹红,也可能出现这样的结果,吴丹红律师团队“谨言慎行”后,闭嘴不发声,很快,劳荣枝死刑复核的结果就会出来,迅速枪毙了。纠纠缠缠的事情快些结束吧,大家皆大欢喜。
3.吴丹红被调查,如果北京律协惩戒委员会再给吴丹红一定的惩罚,之后的律师们,真正应该“谨言慎行”了。
不该说的话,不要胡乱说,死得也不是你们家的人。
就像一些网友所说:“如果劳荣枝杀害的人,里面有你律师的亲人,你还会这样卖力的为她辩护吗?”
不该接的案子,就不要接,老百姓都说应该杀的人,就杀了算了,否则众怒难犯。有些正义的人士,会骂你八辈祖宗。
别的不说,就是这篇文章,我也做好了挨各种骂的准备。
雪崩前,人们都欣赏雪山的美丽。
雪崩后,没有被埋葬的庆幸自己的运气。
所以,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文章转自:头条@独行的烛光
评论列表(8条)
钻法律空子,就是维护正义?那还要法律干嘛?
劳是被胁迫的,她是被害人啊,应该无罪释放啊
其实还是为了名,他随有名,但是中国的律师也有不少有名的,名气不亚于他,而这个案件震惊全国,影响巨大,全国人民都知道,如果他打赢了,那是什么概念,名气无疑飙升中国头把交椅,以后那些大富大贵的人是不是为了脱罪都会请他,不管多少钱💰,所以他最终还是为了名为了利,不过这个名都是在富贵人家增加分量
@卡卡:这案子要翻了,他绝对臭名远扬
@卡卡:分析准确,看的透
如果色诱杀人还不足以定罪,以后同样犯罪会增加
@蜗牛:色诱已是同伙分工了,不存在胁迫或从犯。
吴法天如通过钻法律的漏洞,辩护成功,就可以名满天下,将来还不是财源滚滚而来?
吴法天即使辩护失败了,它敢于干扰司法诉讼,挑战司法公正,颠倒黑白的本领,也可以名满天下。
只要他接受这个官司,吴法天就已经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