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徐汉雄
据6月12日澎湃新闻报道,因未经报备许可,擅自组织人员在村居河道进行民间划龙舟行为,温州瑞安市两人被警方行政拘留。
当地警方6月11日通报,9日和10日,塘下镇村民黄某(男,62岁)、李某(男,57岁)分别擅自组织人员在河道内进行民间划龙舟行为,9日的活动中龙舟沉水,船上人员均落水,经救援无人伤亡。警方依法对黄某、李某分别予以行政拘留9日、7日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
当地警方的通报(来源:观察者网)
消息指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对不听劝阻、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尤其对强制摊派、变相摊派、擅自组织龙舟上水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瑞安市曾发布关于继续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的通告
今年4月30日,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的通告》。
通告称,鉴于瑞安市民间划龙舟活动存在摊派、低俗、迷信、无序等现象,市政府决定,2023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
当地有关禁止民间划龙舟的通告(来源:观察者网)
通告指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包括开龙舟鼓,建、修、借、租、买龙舟,组织龙舟上水,竞划民间龙舟等);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建造龙舟或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寻衅滋事、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等活动。
通告显示,市政府继续支持有序发展体育竞技龙舟运动,坚持“规定时间、划定区域、限定队数”的原则,以各有关乡镇(街道)体育竞技龙舟分会为单位报名参加活动。
据介绍,由瑞安市政府举办的第九届竞技龙舟大赛将于6月30日在当地龙舟基地举行。
因划龙舟产生纠纷并引发冲突,瑞安市自2008年起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
据中国新闻网2014年一篇题为《浙江瑞安竞技龙舟取代民间传统龙舟》的报道称,清末民初以来,当地多次发生由划龙舟引发的冲突、械斗。2008年6月,有村民因划龙舟产生纠纷,互扔矿泉水瓶、舟桨等并引发冲突,一些店铺玻璃被打碎,此外,民间龙舟活动还存在摊派、低俗、迷信等现象。当年,瑞安市政府在大范围征求意见后,决定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
当地竞技龙舟取代民间龙舟(来源:中国新闻网)
瑞安市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的通告引来网友不解。6月12日,相关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络争议。澎湃新闻发表评论认为,一禁了之固然省心,却有因噎废食之嫌,有待商榷。至少应该问一句:除了严禁,是否还有更好的方式?民间划龙舟益处多多,不宜因出了点事,有负面问题就一概否定。
有评论认为,禁止民间划龙舟不宜“一刀切”(来源:澎湃新闻截图)
多地对民间划龙舟活动均有限时限水域要求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公开信息,多个地方对民间划龙舟活动均有限时限水域之类要求。
2023年6月6日,江西上饶市余干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规范民间游划龙舟活动秩序切实加强民间游划龙舟安全管理的通告》指出,龙舟须在指定的日期(2023年6月22日、6月30日,即农历五月初五、五月十三)、指定的水域(由各乡镇场、城市社区划定)内活动;龙舟须经所属乡镇场(城市社区)政府确认同意,并报所在地派出所备案后,方可下水;龙舟不得打黑旗、黄旗。
相关通告截图(来源:余干之窗)
通告指出,禁止以划龙舟为名挑起宗族、村组矛盾,搞强行摊派、增加群众负担;禁止与划龙舟活动无关物品上龙舟。
2023年5月26日,江西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的通告指出,龙舟下水的日期、水域、下水点必须报各乡(镇、街道、场)确认同意,并上报区龙舟管理办审查备案;划龙舟活动必须在规定的日期进行,每只龙舟活动时间控制在2天之内。
相关通告截图(来源:天天鹰潭微信公众号)
2019年5月20日,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火田镇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龙舟下水的日期、水域、下水的地点必须报乡镇政府确认同意,并报活动组织部门审查备案;龙舟必须在规定的日期、规定的水域内活动。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多地的通告中,均提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极目新闻综合澎湃新闻、观察者网、中国新闻网、余干之窗、天天鹰潭)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