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我浏览了“人民日报评论”今天凌晨所发的“地铁偷拍乌龙”的正解,不能是“以曝制曝”和“以暴制暴”这一篇文章,心里有些话不得不发:对于地铁偷拍乌龙,我们拒绝以暴制暴,但也不可和稀泥!
站在事实之上,我试问大家一个问题:
作为一名成年人,该女生先是误认为大叔偷拍她,在真相大白,各方和解之后,转身却在网上中伤大叔,那么,她的这种行为,究竟有没有违法?
如果有违法,那么请用法律法规去惩戒她;如果没有违法违规,那大家也不用过度揣测背后各方涉事人的各种动机了。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作为一名成年人,如果犯错了,那便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如果我们只是一味的纵容她,那不是在帮她,而是在害她,因为谁又能保证,下一次的害人害己,会在什么时候出现?
所以,我可以接受她曾经的犯错,但我很难接受她事后的狡辩甚至是慌言连篇,更不能接受和稀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