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年轻人在公共场合亲卿搂搂行为到底是不是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呢?
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 公序良俗,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所谓公序,即社会一般利益,包括国家利益、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所谓良俗,即一般道德观念或良好道德风尚,包括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社会良好风尚。
法官在判断公序良俗的内容以及法律行为是是否违反公序良俗时,不需要考虑当事人的主观认识。其原因在于,公序良俗乃是社会一般利益和一般道德观念的体现,是独立于当事人的主观认识之外的一种客观存在,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认识为转移。因此,在认定法律行为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时,不需要考虑当事人主观上是否认识到相应的公序良俗的存在以及自己实施的法律行为是否违反了这种公序良俗。(部分法律知识选自抖音百科)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思想的全面放开,情侣在公共场所亲密接触尺度也越来越大,但是这些行为却不能被老一辈所理解,并且觉得这有伤风化,甚至觉得伤风败俗,这也被现在年轻人认为是老人们思想太保守。那么应不应该在公共场合亲亲楼楼呢,有些传统或者说保守一点的老人都是强烈的谴责这种行为。他们认为这是不正经、不文明的行为,虽然不能影响他们在公众场所的满足度,但是公众场所应该是大家学习、交流、活动的地方,把两个人的私生活带到这种地方来,确实让人憎恨。但是当代年轻人却对这类事件感到习以为常,他们觉得自然点就好了,将来会越来越频繁的出现这种西方情侣的亲密行为,因为大家越来越开放,越来越懂得释放自己的情感,所以将来你可能就是他们中的一份子,只要我们正确对待,放开胸怀,这就没什么,对此类观念的有些人补充到:要把握尺度。
那么这位大妈和这两位情侣之间的矛盾,在法律面前会偏向谁呢?我们首先要知道公序良俗来源于民事法律调整的固有缺陷,即市民社会生活交往的广泛性、复杂性、不稳定性与法律的不可穷尽性之间的矛盾。公序良俗原则的任务则是解決这一矛盾,以弥补法律的不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社会正义。公序良俗的内容大致包括:1.整治国家公序;2.市民社会善良风俗习惯;3. 他人人格尊严;4. 家庭道德关系准则;5.其他公序良俗。不难看出对于当代情侣在公共场合亲昵行为是不是有违社会善良风俗习惯呢?我们不能去主观判定,而大妈辱骂他人的行为却违反了公序良俗……
随着 《民法典》的颁布与实施“公序良俗”将不再是人们内心的道德评判,而是判定民事行为效力的重要依据。在民事活动中尊重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每一位公民从事民事行为必须遵循的准则。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一贯注重“德行教化”的作用,由此造就了中华法系偏重伦理性的法律精神。(本段选自华阳市人民检察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