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一条女孩公厕里抓偷拍者的消息,引来关注和热议。
当事女孩称,“6月23日下午7:00左右,我在北京市芍药居太阳宫公园人工湖附近的女厕所内,被一个一身黑衣服的老头偷拍了……”
26日上午,记者联系了当事女孩小李(化名)。
小李说,“在他手机里当场查获的拍摄我的隐私照片,我也有拍到他的样子,所以真的算证据确凿。“当天晚上,老头就被抓了。警察给他定罪是拘留五天,但是移送拘留所的时候,因为他年纪大有基础病,拘留所不收,所以直接口头教育以后释放了,也没罚钱。”
“25日上午,我们看到他被释放以后,气的浑身发抖直接去了法院。”
记者了解到,偷拍者的身份警方已经确定了,年龄68岁,吉林长春人。
小李说,“警察其实也很生气,但是他们也没办法。”
抓到他的时候,开始向我们谈私了“给你500行不行,给你1000”。
见我不松手,他说“我给你10000我把手机都给你,你放我走吧”。
我们和警方约定在公园西门处汇合,在去公园西门的路上,他仍在不停的对我进行恐吓嘲讽,他说他年纪大了一身病,警察也管不了他,我抓着他也没用,最多交500他就放出去了;他说我有钱不赚,把他送警察局我一分钱也捞不着;说等到了警察局,就告诉警察,是我请他拍的。
为了给自己打气,也为了镇压住他。
我只要碰到跑步的路人,都会对着他们喊:看看这个老头,趴在女厕所的地上偷拍偷窥,被我们抓住了。
我大声喊了一路,直到把他交给警察。
随后警察在他的作案手机里也发现了他刚才偷拍我的照片,现场将他抓捕,
6月25日上午,我的老公去警察局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公安大厅碰见了他。
经过了解,对他的行政处罚是拘留五日,但因其基础病以及年纪原因拘留所不予收押,警察也没办法。他在接受口头教育后已经被释放。
在大厅里我老公问他“你不是被拘留了么,为什么站在这?”,他说他被拘留过了,没有犯法。对这件事本身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歉意。
知道这个处理结果的我有些崩溃。
“甚至看见我们的时候,他还在笑。”
“我忘不了他笑着出来的样子,我已经连着两天没有睡了,睡不着。”
小李告诉记者说,当时自己的腿还受了点伤,也不知道啥时候破的,“回来才发现裙子上都是血。”
当事人小李还提供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6月23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做出的。
决定书内容是:6月23日19时许,XXX在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公园公共厕所内偷拍如厕,后被民警查获。
以上事实由本人陈述和申辩、被侵害人陈述、物证等证据证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自2023年6月23日至6月28日在朝阳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26日中午,就小李的说法,记者联系了事发地的太阳宫派出所。民警说,“这个事情建议联系朝阳分局的外宣部门。”
朝阳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事人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向办案民警和当地公安机关提出。”
就当事人小李的困惑,记者问,“如偷拍者年老有基础病,是否不适合关押?”工作人员说,“不是。想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需要通过官方的途径。”
小李表示,目前,她已经到法院对偷拍者提起诉讼。
橙柿互动·都市快报记者:程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