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四川成都一名“2年被家暴16次”的受害人,已委托姚克枫律师代理案件。
据该女子称,她希望其丈夫这个施暴者能够被严惩,因为对方的行为造成了自己终身伤害,并且她一辈子都无法再正常生活。姚克枫律师表示,该案已经组建了律师团队,并建议对施暴者进行重判,因为他已经涉嫌故意杀人。
据多家媒体报道,这名女子曾经历多次暴力行为,包括扇巴掌、用手机扇脸、拖拽到小区树林殴打等,导致她的内脏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
该女子曾报了八次警,警察都以家庭矛盾劝回了,后来把她老公告上法庭,法院驳回,然后他老公让表哥的女友把她约出来,又打了她, 她不是不想离婚,是这个社会不让她离婚 ,就这法律以后谁还敢结婚?
什么时候婚姻成为暴力的保护伞了?
结婚自由离婚不自由?
结婚证是卖身契么?
奴隶制复辟?
陌生人伤害一次都能赔钱关进去几天, 因为是夫妻反而能伤害16次,直至女性被重伤到无法正常生活才能被看到?
如果这俩人没有那张结婚证,这就算故意杀人了吧?
就那么一张纸就变成家庭内部感情纠纷或者家暴调解一下就糊弄过去了,你让年轻人怎么愿意结婚呢?
看到这件事情里有人讨论说不要因为这个个例就恐惧婚姻,被打了为什么不跑,不躲起来?感觉挺可笑的!
有人可以因为幸福的婚姻而向往爱情,却不允许有人因为可怕的婚姻而望而却步?
婚姻是什么了不起的必需品吗?
非得人人供着哄着才能获得做人的资格?
更多的个例出现,不是拨乱导向,恰恰相反,是给人思考的机会!
而且真的非常好笑,类似的个例案件,离谱又心寒的个例,真的是少数吗?
什么是家暴,暴力就是暴力,犯罪就是犯罪,家暴减轻了犯罪者的罪却没受害者的受到的伤,家暴法到底是在保护谁?
为什么冠以了家庭这个说法之后一切暴力犯罪都可以得到庇护?
报警八次, 均被“以家庭和谐劝回”, 起诉三次 均被法院 以“孩子太小, 需要妈妈”驳回 ,最后 被男的活活剥开 肠子扯出来 ,打到无脉搏心跳进医院 ,求求别结婚了 ,这哪是婚姻啊 ?
这就是一张免死令牌啊 ?
为什么暴力行为在家庭中频发?
就是因为法律和社会对施暴者的纵容。
任何关系、任何原因,都不是施暴的理由和借口。“为什么你常挨打,不想想自己的原因”这类审视和和稀泥的话语,更是加在被害者身上的软刀子。
你要做个好妻子
你要做个好母亲
女性总是摆脱不了这样的规训
连遭到伤害,发声都被捂嘴
为什么会遭受这样的事
很简单
因为他是“畜牲”
因为他不会因为伤害你而受到惩罚
因为法律、人情义理、社会都在偏袒施暴者。
因为他对你施暴,却不用遭受任何处罚,犯罪成本太低。
因为他们都把它定义为“家暴”“家庭纠纷”。
几次修订法律,那么多人提议家暴入刑,都视而不见。
只关注离婚率,只重视如何降低离婚率。
不给结婚设门槛,只给离婚筑高墙!
婚姻,一个 “女性走进来,就别想逃出去的牢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