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尾草在中国不算是毒品。
鼠尾草,唇形科鼠尾草属多年生草本植物。茎直立,高可达1m。叶具长柄,叶片心形或卵圆状心形,先端锐尖或钝,边缘具圆齿,叶面微皱,两面无毛,叶脉明显,略突起;轮伞花序,每轮有花3~6朵,组成假总状或总状花序;花萼钟形,花冠二唇形,花冠蓝紫色或紫色,上唇盔状,下唇长圆形;花柱外露,小坚果长圆状三棱形,背部具网状皱纹,腹部具狭长圆形翅。花期5~9月。
鼠尾草原产于欧洲南部及地中海地区,中国各地普遍栽培。喜温暖、湿润气候,喜肥沃、富含有机质土壤。
鼠尾草花色艳丽,宜于配植花坛、花境,也可作岩石园景、花坛花境材料,还是重要的切花材料。全草可入药。
在中国,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因此,在中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是违法行为,而鼠尾草并不属于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