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气愤了!江苏一8岁女孩被两男孩用弹弓打瞎眼球,因未成年警察不予立案,最后男孩父亲还嚣张表示“不赔钱,不道歉,有本事让嫌疑人坐牢去”!
8岁女童因为被两名13岁男童用弹弓打伤眼睛导致失明,父母报警后,警方却以证据不足再加上对方因未满14岁不用负刑事责任,不予立案。
因为警察不立案,女孩父母没办法,只能自己去事发地搜集证据。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女孩父母在监控中找到了两名男孩用弹弓打伤女孩后骑电瓶车逃离现场的画面,并且也在田间地头找到了作案使用的作案工具:弹弓。
本以为这次警察会处理,没想到警察又说,虽然有监控录像,但并没有男孩直接行凶的画面,因此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还是无法立案。
女孩父母被逼的没办法,就把这件事发布到了网上。
“我多希望有一个可以为我们伸张正义的使者出现~真正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但我始终看不到你们办案民警的正义在哪……我看到的只有包庇和袒护……凶手要我们找,凶器要我们自己找……那我们的报警的意义是什么?让你们找凶器,你说找不到,凶手忘记丢哪了,现在凶手的弹珠我们替你找到了……”你们就直接端锅上桌吃饭”可以吧”!
有困难找警察这是三岁小孩都知道的事,为什么警察不调查、不找证据就直接不予立案?
如果这对父母也没有去搜集到这些证据,那这件事是不是也就会不了了之了?
从女孩母亲的发文可以看出,他们对警察的不作为是气愤到极点了!
调查真相、查找证据本该是警察做的事,可女孩父母都帮警察做了,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为了替女儿讨回公道,女孩母亲希望通过广大网友和舆论的力量,让警察立案,将两嫌疑人绳之以法!
最后在证据面前警察传唤了肇事的男孩和其家长,没想到更大的阻碍出现了,那就是嫌犯是未成年,他们有免死金牌的!
因为男孩是未成年,警方也无法立案,因此警察希望双方通过经济赔偿和解算了。
可男孩的父亲却嚣张的说:“要钱没有,有本事就让孩子进去蹲两年。”
敢这么嚣张明显他们知道警察是拿他们没办法的。
真不敢相信,未成年保护法竟成了少年犯嚣张的底气。
8岁小女孩就这样左眼失明了,明明知道谁是凶手,却因为该死的未成年保护法眼睁睁的看着警察不作为,让他们逍遥法外,真是又气愤又憋屈!
现在女孩的父母只好把所有希望寄托在网上了。
最后我想说:
未成年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的权益不受到侵害而存在的,如果最后却成为了纵凶行恶的“免死金牌”,那它的存在还有意义吗?
而且《刑法》也说了,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应当负刑事责任。
男孩13岁,又致女孩左眼失明,难道这还不足以让他承担刑事责任吗?
如果正义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那手无缚鸡之力的底层人又靠什么伸张正义呢?
可以允许正义迟到,但千万别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