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喜欢吃了。以前我在广州打工,店开在北京街附近,这个地方的老外很多,都是常年在此工作、做生意的,有的老外普通话说得比我还标准,还会几句粤语,更会使用筷子。
“菜头”,白人小伙,新西兰人,在广州生活3年了,这个中文名字是他自己起的,他说比叫吃货高雅多了。我对他说:要高雅应该叫饕餮客,他不会写饕餮二字,缠着我教他写,我教了半天他还是一头雾水,对我说,还是叫菜头吧,这个更顺口。
“饮早茶、唔该、斩料、找数”,这是菜头学会的粤语,每到休息日,他都会呼一大群老外来我店吃饭,菜品自然是由他推荐。久而久之,我掌握了他们吃饭的规律,即避免下水(内脏),淡水鱼,这些人不会弄鱼刺。
“火鸡”,混血女孩,来自美利坚,因为染了一头红发,发型像鸡冠,还有,她来我店吃饭,想吃豉油鸡,但她中文不熟练,一个劲的对服务员说:“我系鸡,我系鸡”,故名。
火鸡应该是做日用品贸易的,她每次来吃饭,带来的客户五花八门,边吃边谈。从她的表情可以看出,生意是否顺利,脸上阳光明媚则是和诣,阴转雨多数是黄了,老外就是这样,直来直去。
老外最喜欢吃的菜品:糖醋咕噜肉,牛扒(不同于牛排),大虾,小炒肉,葱油焗子鸡,肘子炖冬瓜,红菱乳鸽脯,豉汁蒸海鱼,果汁煎猪扒等等,大家看出来没,都是少骨少刺甚至是纯肉的,他们对于细骨、小鱼刺有一种天然的恐惧感。
同化,上文说到的老外,都是在广州生活了1年以上的,口味已经习惯了本地的饮食方式。最明显的是饮早茶,菜头说,第一次到茶楼,以为来到小吃展示会,上百种的点心令他无所适从,光坐哪呆看。现在,菜头轻车熟路,一盅两件,食左仲想唔比钱(吃完逃单)。
火鸡学会了“斩料”,跟着街坊排队,买烧鹅、卤鸭翅、叉烧,烤猪什么的,打包回酒店炫耀,说自己又买到正嘢云云。而她的粤语也说得贼溜:“老细,我要上庄带走,顺便比多地汁捞饭,唔该晒!”
翻译成普通话就是:老板,我要烧鹅带翅膀这部分(鹅的1/4),打包拎走,另外多给烧鹅汁,我要用来浇饭,谢谢您了!
插一句,你们不知道我们讲白话的,写文章是多么的困难,先要将白话翻译成普通话,然后才能下笔。例如“旧年时”应译“去年”,“肥粒粒”是“胖”的意思,“拜山”是“祭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