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湖南湘西街头的一幕让人魂飞魄散。一名女子当街杀死一名男子后,淡定通知被害人家属然后报警自首。据警方通报,女子与男子系师徒关系,均是当地曲艺演员。目前,杀人女子已经到案,案件正在侦办中。
一名女子正与一名男子激烈地争论时,猛然间掏出尖刀,对着男子就是一通猛刺。男子瞬间倒在血泊中,没有了气息。周边群众见状,吓得四散奔逃。让人惊讶的是,女子随后情绪平复下来,嘴里不停地念叨着:“跟我较劲,我许你团圆!”
可能是当时太生气了,没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当她看到男子倒在地上后,逐渐平静了下来。女子打电话报警称自己杀人了,就在原地等待警察的到来。随后,女子给疑似男子的家属打电话称:“我已经把他杀了,我那天就给你讲,不是我死就是他死……”
这段视频看完后,让人不寒而栗,女子冷酷无情的行为让人心惊胆战。她对待男子的态度和行为充满了敌意和暴力,让人不禁思考她的动机和心理。她和被害男子到底是什么关系,有何深仇大恨呢?同时,周边群众的反应也让人感到人性的冷漠和无奈。
据湘西龙山县公安局工作人员透露,网传此事属实,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随后会及时通报调查结果。被害男子和行凶女子原是师徒关系,男子作为师父,与女子同为当地三棒鼓曲艺演员。
对于此事,网友们议论纷纷。
有人说道,这年头不论男女都很暴躁啊,怨气很重。而且女徒弟不仅不尊重师傅,还对其下毒手,简直是破坏了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啊。
也有人认为,为什么痛下杀手,女徒弟肯定受到欺负被逼急了。师傅估计做梦也想不到,会死在自己亲手调教出来的女徒弟手里。
还有人表示,女徒弟对师傅下毒手,十有八九是感情问题。
无论是师徒关系还是陌生人,也不管有无感情或者债务纠纷,杀人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正当途径。女子或许心里有不平衡的地方,或许权益受到了侵害,但是都应当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杀人偿命,她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女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女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且属于有预谋的杀人。
在她与师傅交谈时,早已备好了凶器藏在身上。而且在行凶时不计后果,疯狂乱刺,这分明就是要置人于死地的节奏。女子不仅造成了师傅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而且主观恶性较大,且属于在公共场合行凶,依法应当严惩。
2、事发时,围观群众是否可以击杀女子?
依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湘西#
女子当时的行为已经很疯狂,任何人都应看出她的目的是要杀死男子。所以,围观群众此时可以采用有效手段制止女子的犯罪行为。如果因为手段过于激烈,造成女子死亡的,围观群众不承担法律责任。
本案的发生,让我们看到了社会中隐藏的问题和矛盾。在这起事件中,师徒之间的相处并不和谐。我们需要重新审视传统的师徒关系,如何才能让这种关系更加平等、和谐、互惠互利呢?面对凶杀案,周边的群众是应该挺身而出还是作鸟兽散?
面对这样的凶杀案,我们不能一味的谴责和惩罚,而是应该思考背后的原因。为什么现在的社会中,人们的内心会如此脆弱,轻易就会走上暴力和极端之路?这很大程度上源于压力、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如何化解社会中的暴戾之气,已经迫在眉睫。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