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购买一手房时,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合同并且交了一部分定金后又不想买了,想要退回全部定金,那么该如何正确操作呢?下面就来看看被忽悠签了认购书怎么退定金?购房只交了定金没签认购合同怎么退。
一手房和二手房签房屋买卖合同是有一定区别的,二手房是直接双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而一手房是分为两部分的,第一、先签订认购合同,第二、再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什么是认购书?认购书也是协议的一种,一般内容就是约定你7天内带上所需要购房的手续来售楼处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这种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应。
如果你签订了认购书,交了定金,一般是很难索回的。
不过这种说法也不一定,且听北京房产律师跟大家说。
既然《认购书》是一份合同,那么双方都有履行诚信谈判的义务,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诚信谈判的义务,那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该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或者,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
曾经见到过一个案例,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利用不实宣传诱导消费者签订认购书和购房合同,最终法院判决合同签订无效,开发商返还了购房者定金和购房款。
所以,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签订认购书或者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的,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索回定金的。
当然,如果你有其他证据证明该合同存在“问题”的话,看看如果符合无效合同的条件,也是可以的。
开发商的正式买卖合同一般都是制式的合同。
那么正式合同其实是由主合同和附加合同两部分组成。比如:主合同可能约定的办证时间是90日,而附加合同里又会约定办证时间是365日或者更长时间;主合同里约定不按时交房违约金是万分之一,而在附加合同里又会约定总得违约金是1%-5%等等各种不同的约定。
从附加合同来看很明显对业主是不利的,因为在签订合同的前提是双方平等,所以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删除附加合同条款,而开发商又不会因为某个人去随意更改合同,否则会引起其他业主的不满。
在正常双方协商之下,无法就合同条款达成共识,更没办法继续交易,所以这种情况下不能把责任归于某一方。
此时,作为买房要及时出一份书面通知给开发商,大致内容为:由于开发商不愿意更改合同,态度比较强势等原因,造成双方无法在平等的原则下交易,故解除双方的认购书,并且退回全额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