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格兰和乔丹不是同一个牌子。它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乔丹是耐克旗下的品牌,而乔丹格兰则是一个外国的品牌。
历时有七八年的“乔丹”商标之争,终于在本月落下帷幕。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乔丹公司商标争议案,法院方认为那个著名的篮球手剪影的商标,没有体现乔丹个人特征,不具有可识别性,不构成损害肖像权,从而判决该商标并未损害乔丹本人的肖像权。“乔丹”其实是一个中国品牌,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体育运动品牌。Air Jordan是由前NBA明星球员迈克尔·乔丹代言的产品,属于Nike产品中的一个系列。两者的商标之争,可算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最高法的判决并不出人意料。虽然从某种角度来说,乔丹体育的确“蹭”了美国球星乔丹这么多年,但是这个剪影很难说是法律意义上的“肖像”,因为没有清晰的脸。乔丹体育于1991年注册“丹桥”商标,2000年将企业名称改名为乔丹体育,2012年,美国NBA球星迈克尔·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请求注销其多项商标。围绕“乔丹”商标是否侵权,双方打了一场将近八年之久的官司。
那是2012年的2月,迈克尔·乔丹以“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其姓名权”将乔丹体育告上法庭,向法院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他公开声明称,“采取这一行动的目的是保护我所拥有的姓名权及品牌,这并不是钱的问题”。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3月、10月两次驳回迈克尔·乔丹的商标撤销申请,再次明确表达了“乔丹”并非Michael Jordan的姓名,乔丹体育注册使用“乔丹”商标不侵犯其姓名权的立场。
为了保住“乔丹QIAODAN”商标,乔丹体育多来年一直在上演“拉锯战”。2015年,迈克尔·乔丹再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6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判,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争议裁定。虽然赢了官司,这起官司也让乔丹体育成了上交所主板排队的“钉子户”。2011年11月21日,乔丹体育向证监会提交IPO招股书申报稿,当年11月25日获得过会。而次年,其与美国球星乔丹的姓名权官司开打,导致乔丹体育长期处于已过会但未获得发行批文状态。赢取了官司,但在一定程度上输了人气,这是比较罕见的现象。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乔丹体育处于正常的排队状态,若进展顺利,过会后约6个月会拿到证监会批文,然后券商将启动发行流程。这意味着,乔丹体育有望在2019年底或2020年初登陆A股市场。过会并不代表就能够上市,摆脱乔丹官司是利好的一面,既使能够如愿上市,但企业最好的发展窗口期已经丧失,本土运动品牌第一集团军已经形成,乔丹企图再跻身其中挑战不小。但无论怎么说,本次不构成侵权,对于乔丹体育,还是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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