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一女子在餐厅用餐时被店员持刀逼迫作画。
都2024年了,竟然还有这样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
最开始以为是个玩笑,看了大家的讨论和媒体报道,原来是真的,确实令人惊奇。
下馆子用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是还被店员拿刀架在脖子上,逼迫做某种事情,到底是行为艺术,还是店员心理有问题呢?
据店内工作人员讲,该员工精神有问题。因为正常人做不出这样的举动来。
好端端的去吃顿饭,被人拿刀架脖子上,这完全是餐馆用餐时不应该有的“科目”内容,完全是超越顾客认知范围以外的。
所以这女子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内心的阴影面积估计不会太小。
但是从导致女顾客出现心理阴影的另一个方面来讲,该家餐馆至少有两方面的责任。
首先,用人不当的责任。
用人单位使用员工,首要的是要弄清楚这个员工自身的基本情况。健康与否?心理健康吗?性格怎样?
把最基本的“硬件”把控住了,再去看能力如何,能否胜任这个岗位,等等。
很显然,这家店没有将员工的基本情况把控住,是有管理责任的。
其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同时第十八条还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综上,该餐馆显然没有为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如果那位被店员拿刀逼画画的女子向该餐馆主张权益受损,餐馆需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被周围的其他人温柔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