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订婚强奸案迎来最新进展,男方母亲甄女士表示江担任辩护人,她阅卷后发现,客观证据显示,男女双方并未发生实质的性关系。案件系“订婚后女方索要后续彩礼、房本加名”而引发的案件,并不存在“强奸”……
相关言论立即引发网友热议。笔者此前分析,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没有明确证据,尤其是有利于男方的新证据出来之前,案件即使到了二审程序,其结果依然不容乐观:
一般来说,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经过二审审理,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人民法院就应当发回重审或者直接改判:
1.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2.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或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3.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二审案件,法院改判的可能性本来就不大,并且对于此类涉及性侵案件,由于社会关注度高,一审法院在定罪量刑方面本身持谨慎态度,力争在程序上经得起检验,在结论上经得起公众的质疑。
所以,从这种角度来讲,上诉权虽然是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但是从此前一审法官的回应报道,以及现在报道呈现的证据来看,被告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这一点肯定是确定的。
目前甄女士试图推翻这点,似乎也看到问题的关键,但是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调查强奸案件,首先就是看双方是否发生性关系,可以从双方陈述的情况,以及检验双方体液来判断,这可是认定强奸罪的前提,公安机关应该不会认错;
其次,接下来就是有没有违背受害人意志,从证据看,一是受害人手上有淤伤;二是房间内有火烧窗帘这种行为的痕迹;三是事后受害人离开,被告有拖拽的视频证据;四是被告有拿走受害人手机的事情;另外就是不知道被告在警方侦查时候,做出了什么样的口供。
综合这种情况来看,二审推翻一审判决只能从有没有违背妇女意志来着手,男方能够上诉成功的证据基本没看到,男方家属每次呈现的都是订婚了,彩礼了,但这些论证,缺少有利证据推翻不了前面的定罪证据,上诉成功可能性不大!
除此以外,很多人都没看出来,这个案件带来的影响,最典型的就是加剧信任危机!本来维护女性正当的合法权利已经被某些人用作合法的诈骗手段。这几年婚骗案件屡见不鲜,还有各类仙人跳案件。让不少未婚男性望而却步。
现在婚恋市场上会有很多很多未婚女性嫁不出去,结不了婚。男性会一步步觉醒慢慢脱离女性,享受自己的生活。相亲市场上,对女性要求会越来越高。结婚都会进行婚前背景调查,做到门当户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