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3月18日,恒大地产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将对恒大地产、许家印、夏海钧、潘大荣、潘翰翎、柯鹏、甄立涛、钱程进行罚款和市场禁入等行政处罚。
告知书显示,针对恒大地产披露2019年、2020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1.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万元的罚款; 2.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的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上述行为,处以 1,000 万元的罚款; 3.对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的罚款; 4.对潘大荣、潘翰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 5.对柯鹏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 6.对钱程给予警告。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 2015 年《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 115 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会拟决定对许家印、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证监会查明,恒大地产、许家印等人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包括:一是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恒大地产公开发行公司债涉嫌欺诈发行。三是恒大地产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包括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等。
恒大地产在公告中表示,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另外公司就本次处罚放弃陈述、 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本次行政处罚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的正式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