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
北京的一位李女士因为一次打车,
结缘网约车司机
之后他们成了男女朋友
期间,
李女士说,总共为对方花费了
四百万元
然而,分手之后……
“我的诉求很简单,既然你玩弄我的感情,骗了我的钱,你就应该为了你玩弄感情的事情而付出,你应该跟我道歉,你应该把玩弄我感情花的这些钱还给我。”
李女士人在北京,做服装生意,现在就想拿回一部分钱。她说认识对方是在一次打车后,“2019年3月15号,通过滴滴打车认识的,叫车的时候,他这边给我打电话说找不到我,问我位置在哪,他说加一下微信,微信上头有位置共享,我就加了他的微信, 一来二去就聊上了。”
就这样,两人因为一次打车成为了男女朋友。可是交往了两年多之后,双方就分手了,“2021年9月26号分开的,分开的原因是我发现他跟别的女性保持恋爱关系,多次出游同居。”
李女士说,恋爱期间,常常觉得这位小自己5岁的男友,过得非常不容易,于是经常转账给他。“他比我小5岁,感觉他特别不容易,觉得我比他大就应该对他好,比如他说他晚饭打算就吃几块钱的,比如看见这个饭店他说好久都没吃过想吃,就给你暗示,我就会给他转点钱,一两千就这种转账。确定关系了以后,他胃口变大了,按时让我给他买东西,或者是没钱了让我给他花,给我暗示就是我想跟他好,想跟他继续在一起,我就只能是付出,给他钱给他买东西,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投入的成本越来越多。”
事后,李女士做过统计,在交往的这两年多时间里,她一共花了四百多万元。
“这期间总共转账差不多有200万,微信支付宝转账,还有我家人给他的这种转账,我们两个一块出去玩,从我账户上的花销,还有给他买的奢侈品等,如果要是把这个都算下来的话,大概算下来有400多万吧。”
李女士说当初两个人谈恋爱,是要谈婚论嫁的,根本没想到会分开,因此她才愿意给对方花费400多万元。“我觉得既然我有能力赚钱,他这个人已经是我的了,不会跟我分开,我俩永远一辈子都在一块,我觉得反正我赚钱,那我给他花。”
但在相处一段时间后,李女士感觉对方好像仅仅是在乎她的钱,甚至双方还发生过肢体冲突,“他根本就不是跟我真心实意在一块的,他其实就是为了钱,他说白了就想游手好闲过日子,他当时知道我起诉他了之后,到我家里头打我,他打我的时候真的是往死里打,一点旧情都不念,但凡心里头当初是喜欢我的,他都不会这么下死手,所以我就决定为我自己的利益,一定要争取到底。”
为了核实李女士的说法,记者联系上了另一位当事人邓先生。他有着自己的看法,“不是已经是打官司了吗,我的态度就是这辈子就是想赶紧摆脱这个人,我不想再听见这个人的任何消息了,她已经缠了我够多的了。”
关于李女士所说的,恋爱期间共花费了400多万元,给男方转账就有近200万,作为当事人的邓先生也有话要说,“我们两个的共同消费和支出,我们一块挣的钱,她现在都要要回去,包括她买的东西都在我的账上,东西不在我手里,她又要东西又要钱,她转账给我,她没钱了让我去贷款,贷完款之后,她以还款的名义把钱转给我,或者她想买什么东西把钱转给我,我们要出去玩她把钱转给我,从我的账上去花销。”
关于恋爱期间的花费,双方各有各的说法。目前,李女士已经向法院起诉。针对此事,记者也咨询了小强热线帮忙团的特约律师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迪,“如果明确是以赠与为目的的,并且交付完毕的,要不回来赠予的东西,法律上是这么认定的,赠予行为只要东西交付了就没有办法撤销了,比如聊天里涉及到一些祝福的520元,1314元这种,要回来就是有难度的,如果是附条件比如说是以结婚为目的支付,那这个钱还是可以要回来的,类似于还有其他的没有明确备注的,那么这个是有争取空间的,可以通过借贷的角度去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