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据检察日报:2019年,7旬老人刘某为方便存领拆迁款去银行办理储蓄卡,同时实名购买一张153开头手机卡,并注册某支付软件账户绑定储蓄卡。5个月后,因觉得该号码长期闲置浪费,刘某将其注销。2023年,因急需用钱刘某想起储蓄卡里还有近60万,但柜台工作人员告诉她,卡内钱款已被陆续转出。查询流水发现,钱在2021年至2023间,从其原手机号所绑定的某支付软件账户被陆续转出。
刘某报警,警方认为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杨某到案并承认犯罪事实。经查,2021年,该153号码被运营商重新投入市场后被杨某实名注册使用。其在注册某支付账户时,发现该账户已绑定别人的储蓄卡。2021年12月至2023年6月,杨某共从刘某名下的储蓄卡转走59万余元。经浙江永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案发后,杨某家属已退赔刘某全部损失。3月15日,杨某因盗窃罪获刑三年六个月,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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