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肖生活在一个山清水秀的乡村,他在外打拼多年,省吃俭用,终于积攒到了一笔钱回到家乡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了一栋自己喜欢的房子,房子前有自己承包的水塘,后有自己承包的小山林,依山傍水,他带着自己的媳妇一起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比起大城市的钢筋水泥和人情冷漠,他觉得自己现在的日子简直是神仙般逍遥快活。
可是,对于他来说好景不长,某一条国家级高速公路需建设需要征收他们村某些田地,国土资源部也批准了征收,而这里面就包括老肖家的房子和池塘山林,尽管拆迁办公室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补偿费用的公开公示,并且且通知老肖可以去领补偿款了,可是老肖内心一直很排斥,他觉得钱买不来他现在安定快乐的生活,买不来他自己建设的家园。拆迁办于是把拆迁款打到了村集体账户,告知老肖可以随时去领,并且通知老肖在1个月内清理鱼塘和建筑物内生活用品,老肖置之不理。
在到了限定日期后,镇政府组织人员强行把老肖的鱼塘填平、把老肖的房屋拆除了,这让老肖十分痛心,他的家园就这样没有了,他非常激动,和拆迁人员拉扯时还受伤了。事后他提起了行政诉讼,认为镇政府违法了!
那么,这种情况下,征地是国土资源部批的,拆迁办已经赔钱了,而且已经给了老肖期限,看起来已经做得很周全了,老肖仍不配合的情况下,镇政府强拆行为违法吗?下面就来看看土地征收村民不同意能强征吗?农民不签字征地怎么办?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那么针对这种情况,首先《土地管理法》就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你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的范围,征收的现状,征收的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的村民小组的范围内公告至少30日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这征地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如果当地相关部门在村民不同意的情况下,还要强制征地。简单的理解,为民告官,那当农民朋友遇到行政机关办事不公,侵犯其合法权利时,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进行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学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