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里的钱能不能给家人用?
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关于医保卡使用的一些疑问
国家医保局进行了梳理回答
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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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如果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代买药吗?
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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