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印手段特别恶劣 情节特别严重

每经记者:黄婉银 每经编辑:陈梦妤

5月31日,据证监会网站公告,依法对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恒大地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41.75亿元,对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许家印处以顶格罚款47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显示,证监会依法对恒大地产欺诈发行债券行为按照其所募集资金的20%进行处罚,对其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顶格罚款,为开展债券市场统一执法以来的最严尺度,既依法从重从严惩处财务造假,又充分考虑恒大地产债券规模及“保交房”攻坚战等全局性工作,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同时,证监会正在推进对相关中介机构的调查。

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恒大地产及其责任人员),许家印、潘大荣、柯鹏等高管陈述过申辩意见。

许家印认为:

第一,恒大地产的违法行为已超出行政处罚追责时效,不应予以行政处罚,且应由审计机构承担责任。

第二,认定恒大地产2019、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造假与事实不符,且认定虚增收入、利润、成本的数额有误。恒大地产确认收入的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标准,中国证监会认定金额所依据的证据材料不符合证据形式。

第三,认定恒大地产涉嫌欺诈发行有误,相关数据不存在虚假。

第四,恒大地产未披露定期报告是基于公司人员流失、审计机构解除合作关系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导致的,对于恒大地产来说属于不可抗力。

第五,相关违法行为是由他人具体组织实施的,认定许家印授意、组织从事违法行为证据不足,亦没有基于实际控制人身份指使他人从事违法行为。同时对于公司发债行为并不知情,对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不存在明知故意。

第六,许家印作为中国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董事长,恒大地产实际控制人,在其本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的情况下,恒大地产单方面放弃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但经复核,证监会认为,本案违法行为没有超过行政处罚时效,不予采纳当事人有关本案超过行政处罚时效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当事人有关恒大地产不存在数据造假、未实施案涉违法行为的申辩意见。

“在案证据足以证明,许家印作为恒大地产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安排、组织财务造假事项,例如对调整收入后的经营指标水平提出要求、决定采用何种指标数据等,该相关事项均是财务造假流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导致恒大地产存在欺诈发行及年报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据此,我会认定其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并对欺诈发行以及年报虚假记载行为承担责任。”

 

被罚4700万,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证监会认定,2019年至2020年期间,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及利润,致使在交易所市场公开发行债券存在欺诈发行,所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恒大地产还存在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况等行为。

今年3月,恒大地产发布公告,恒大地产及相关责任人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36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

这份《事先告知书》信息量极大,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不仅存在虚假记载,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也涉嫌欺诈发行。而许家印全面管理恒大地产各项业务,授意其他人员虚增恒大地产业绩。

除了许家印之外,曾经的恒大高管,如夏海钧、潘大荣、潘翰翎等均被不同程度地处罚、警告等。其中,许家印和夏海钧都拟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事先告知书》显示,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财务造假,导致2019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2,139.8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0.14%,对应虚增成本1,732.67亿元,虚增利润407.22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3.31%;2020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3,501.5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8.54%,对应虚增成本2,988.68亿元,虚增利润512.89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86.88%。

证监会认为,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行为。

针对恒大地产2019年度报告、2020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许家印全面管理恒大地产各项业务,授意其他人员虚增恒大地产年报业绩,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上述违法行为。

彼时,证监会拟决定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4700万元的罚款,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香港豪宅减值近一半出售

 

今年4月,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以下简称会财局)发布公告称,将对网络流传的“普华永道审计恒大失败举报信”内容展开调查。当发现有任何失当行为或违反《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的情况,会财局将毫不犹豫对涉事的事务所及个人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

会财局注意到一份举报信流传并获媒体广泛报道。该举报信就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即普华永道香港,以下统称普华永道)的质量管理系统,以及对中国恒大集团进行的审计素质的潜在缺失表达严重担忧。

主要指控包括:未能建立及维持有效的质量监控制度,以确保审计素质以及遵守专业准则和适用的法律及法规要求;向中国恒大集团提供审计及其他专业服务时,未能遵守有关客户承接及维持客户关系的专业准则;未能分配适当人员负责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系统的关键职位,有可能损害事务所的监控职能;以及未能对中国恒大集团的审计执行适当的审计程序。

另外,许家印在香港山顶布力径三处豪宅的处置也有了新的进展。5月21日,香港市场消息称,被中国建设银行(亚洲)接管的布力径10号B屋,大约以4.7亿港元售出,与一年多前的市场估价相比,降价幅度达4.1亿港元,减值近一半。

但目前新买家身份还未明确。5月3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香港土地注册处资料发现,布力径10号B屋目前还未更新新的持有人,也还未有等待注册的契约。

在2021年10月,布力径10号B屋被作为抵押物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亚洲),以换取约3亿港元贷款。彼时,许家印频繁被传出售或抵押其个人资产。约一年后,建行(亚洲)作为债权人接管了10号B屋,这也是许家印当时在境外被首先接管的个人资产之一。

另外两处豪宅布力径10号C屋(许家印“前妻”丁玉梅曾住)及E屋,已被欧力士亚洲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力士)接管。目前,10号E屋也正在公开招标出售。

据官网介绍,欧力士(于东京证交所及纽约证交所上市)成立于1964年,总部设于日本东京,是一家多元化金融服务机构,业务涵盖金融和实业领域的数十个产业,管理资产规模逾6000多亿美元。欧力士(亚洲)有限公司于1971年在香港成立,产品和服务范围涵盖设备融资、专业融资、楼宇按揭、中小企业贷款等。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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