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长沙岳麓区法院审理“9岁女生被老师用三角尺砸成重伤”案。涉事教师宋某明当庭翻供,称做假动作时三角尺脱手,意外砸伤学生,并对学生及家属道歉。此前,宋某明被控因学生吵闹,用三角尺砸向一学生所在方向,误伤前排女生晨晨,致其重伤二级。
当日事发时,因学生吵闹,宋某明掀翻讲台并折断三角尺,意图震慑学生,却不慎将尺子砸向晨晨。宋某明随后将晨晨送医,但伤势严重
庭审中,宋某明推翻此前供述,坚称系意外。公诉机关则认为,证据充分证明宋某明故意伤害,建议量刑6至8年。
此案历经8小时审理,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或另行开庭。
网友对此事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他绝对没有后悔,只是没想到被起诉了
只是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应该是律师教唆的翻供
律师怎么这么干呀,最起码要保持基本的道德底线
间接故意也是故意
当别人是傻的吗?
有的人真的不适合当老师
现在当老师门槛就是太低了,才会有这么恶心的事情发生
什么手滑
这也敢说
不要脸了
就是故意的,难道三角尺会飞
做了就要承担责任
你以为你是谁啊,随随便便就对小孩威风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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