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很多地方媒体报道了因为抓壁虎,采摘野生植物等而被查处,甚至被拘留。这事确实起到了警示作用,可以避免更多类似事件发生。可同时,也让人伴着几声苦战,觉得很无语。
确实,如果人们大量去采摘野生植物不但会对牧民群众的草牧场造成破坏。而且,有可能还会导致采摘者和牧民出现矛盾纠纷。
特别是对生态环境也会造成破坏,比如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等都会造成影响。
所以,对此应该进行必要干预和阻止。
但是,如果因为抓了几只壁虎,挖了几棵沙葱、韭菜花和野蘑菇,就给抓起来甚至拘留等,是不是有点过了呀!
是不是通报的时候对于处理情况说的更清楚一些,比如挖的数量,造成的危害,处理的结果等对应说清楚。
当然,处理时或许依法依规很合理,但报道时也应该既能起到警示作用,也不让人觉得尴尬。
也不知包括央媒在内大媒体如何看待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