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都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企业法人是法律意义上的人,除了没有自然人的形态,其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行为义务跟自然人并无区别。自己的事情,当然需要用自己的账户来进行处理比较好。公司进行结算,可以用现金,也可以用转账。如果结算起点较大,超过1000块的现金结算起点,就必须用银行账户进行收付款。那么为什么一定要公对公打款?顾客要对公付款什么意思?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首先,对公账户指的是以公司的名义(包括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其中有基本户、一般户、专用户几种类型(注意,基本户是企业必须开设的,否则不能开其他账户)。
私账户指的是个人凭有效证件以自然人身份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其中有Ⅰ类账户、Ⅱ类账户、Ⅲ类账户几种不同类型。
公对公转账,指的是企业单位之间因为业务往来需求,通过彼此的对公账户进行转账的情形。但在实际过程中,经常会有一些无票支出的情况发生(钱花了,对方单位不给票);长此以往,就会导致公司流水与发票不一致,以及税负率异常,成为风险纳税人。
公对私转账,指的是企业对公账户与个人私户之间转账;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企业与其他个人业务往来,需要转账;二是公司股东分红,将公司盈利转到股东私户上。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情况都需要公司代扣代缴相应的税费,否则就会涉及“偷、逃税”的嫌疑。
以下这些公转公与公转私的危险行为,一直以来都是被重点监管的范围,请一定得引起重视:
1、任何账户现金交易超5W
2、私户转账交易超50W
3、公户转账交易超200W
4、短期内,频繁与陌生账户转账异常
5、资金流水与经营规模严重不符
6、有意化整为零,集中转入分批转出
7、突然启用闲置很久的账户,且有大额的转账交易
那么,企业与个人该如何规避这些风险操作,而且还能够合理、合规减轻自身的税负压力呢?
一是企业在平时的业务往来过程中,最好是正规转账、要求开具相应的发票、依法缴纳税费、拉好回单;二是深度分析国家及地方区域性的税收扶持,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尽可能的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减税降费。
然而,大部分企业及个人可以享受到的地方区域性扶持政策,主要有以下三种,希望有需求的朋友可以收藏:
一是自然人代开政策;个人可以到一些有税收优惠的地方税局,申请自然人代开;享受个税核定征收政策,综合税率一般在1.8%左右。
二是核定征收政策;在一些地方税收园区,小规模个独或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1%左右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定额核定征收,综合税率在2%左右。
三是纳税奖励扶持政策;一般纳税企业公司,通常情况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负担较重,可以享受税收园区的纳税奖励扶持的政策;一般是地方留存部分的40%-80%奖励扶持。
综上所述,公对公、公对私转账有何不同,有哪些风险行为需注意呢?希望以上的分析,可以帮助到有需求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