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新增开户对接交易所系统的效率,上交所接受指定交易申报指令时间增加5分钟。
10月6日,上交所发布通知称,决定对接受指定交易申报指令时间进行调整,由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调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自2024年10月8日起施行。
上交所称,此举是为了进一步提升指定交易业务办理效率,“请各会员单位及其他市场参与人及时做好相关业务技术准备,确保本次调整顺利实施”。
有机构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这是开户的最后一个环节,投资者开户之后,券商需要向上交所系统申报证券账户信息,完成之后投资者便可以参与交易,这一环节投资者不需要参与,券商对接即可。
“此次上交所接受指定交易申报指令时间增加5分钟,是为提高新增开户对接上交所系统的效率。”上述机构人士称。
那么,何为“指定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指定交易是指参与上交所市场证券买卖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一家会员作为其买卖证券的受托人,通过该会员参与上交所市场证券买卖。
再来具体看《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中的解释,指定交易是指,凡在上交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上交所市场交易参与人,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受托人,并由该交易参与人通过其特定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参与上交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制度。
也就是说,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指定一个交易参与人(一家券商)。
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时,须通过其委托的交易参与人向上交所交易系统申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指令。申报经上交所交易系统确认后即时生效。
有业内人士称,此次上交所增加的5分钟指定交易申报时间,也就是券商可以在9点25到9点30这5分钟里把给客户做“指定交易”的指令报给上交所且上交所接受这个指令。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证券账户,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指定交易,不过投资者须向其原指定交易的交易参与人提出撤销指定交易的申请,并由原交易参与人完成向上交所交易系统撤销指定交易的指令申报。
撤销指定交易的证券账户,在撤销指定交易的手续办妥后,必须按细则规定另行选择一个交易参与人重新办理指定交易申请后,方可进行交易。
相较而言,深交所则没有指定交易这一规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投资者可以以同一证券账户在单个或多个会员的不同证券营业部买入证券。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可以通过原买入证券的交易单元委托卖出,也可以向原买入证券的交易单元发出转托管指令,转托管完成后,在转入的交易单元委托卖出。
“交易所有无设置这一规则对投资者没有影响,主要是券商方面进行对接。”上述机构人士称。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