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昆明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被曝“卖臭肉”一事引发关注。10月19日晚,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通报披露,依法依规对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职处理。对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停职检查处理。
涉事学校。
据通报内容,家长反映的“臭肉”问题,系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长丰学校2024年8月委托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经营食堂,但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不能作为承包食堂的主体。
联合调查组通报了对此事的处置意见。
对学校方面,依法对长丰学校举办者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履行办学主体责任不到位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依规对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职处理。责成长丰学校依法重组董事会,修订完善董事会章程,强化依法履职、依法办校。指导学校完善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家委会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校务公开等民主治校制度。责令长丰学校建立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支持学生家长代表陪餐。
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对长丰学校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学校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处以10万元处罚。市、区教育部门成立驻校工作专班,加强指导检查,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稳定。
对涉事企业,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项目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行为,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处罚。责令食材供货商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停止经营,接受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
此外,由昆明市纪委监委提级督办,对相关部门和干部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经对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停职检查处理。
采写:南都记者 马辉